一、培训背景
企业法务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每个法务人员,面对着公司上上下下种类繁多的法律问题,实践中千差万别的事件情形,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条文及使用,完全靠自身经验的积累有时难以应付一些特殊案件。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为了让广大法务人员能够在较短的时间进一步提升自己,从而能更加从容的面对各种突发状况,特别举办本次高级研修班。
二、培训宗旨
1.传播新理念
聘请理论和实践界法律专家,讲授最前沿的立法、司法与法律服务动态与学术观点,帮助学员们开阔研究法律和实践业务的视野,全面提升创新服务和实务操作技能的能力。
2.传授新知识
聘请重点学科的法律专家,精读立法动意、法条释义与正确运用以及法律服务中相关学科的新知识,帮助学员们提高知识管理的能力。
三、培训对象
1.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事业部负责人、执业律师、实习律师
2.企事业单位首席法务官、法务经理、主管
3.司法、党政机关转型从事律师和公司法务职业的工作人员
4.党政、司法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5.从事法律研究、教育、培训、咨询等专业人员
四、课程设置
1.《公司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2.《企业法人治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3.《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新理念、流程与技能》
4.《打造公司法律服务战略性资源现实价值与实践方略》
5.《合同法及司法解释重点内容与案例解读》
6.《国内外企业成功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7.《企业品牌保护战略》
8.《企业权益保护与行政诉讼法》
9.《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与风险风范》
五、培训时长和人数
2016年9月23日-25日,培训三天,共六门课程(根据老师时间安排六门课程,具体课程另行通知),本期学员限报100人。
六、师资配备
1.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学术委员会副主席、教授。
2.隋彭生,中国政法学合同法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3.焦洪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第二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4.扈纪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
5.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6.尹 田,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7.潘剑锋——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8.李爱君——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9.郎朋丰,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部总监 、资深首席法务官。曾任洛娃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助理\法务部主任。
10.耿宝健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
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著名院校及律所等相关专家学者。
七、上课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院路校区),报到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报到时带两寸彩色相片一张,相片底色不限)
八、学费标准
RMB 4000/人(含食宿费用、授课费、资料费、证书费)
九、证书颁发
学员考核合格,颁发法大统一认证结业证书,证书加盖法大钢印,统一编号,网上可查。
十、教学管理服务
提供全体培训学员合影留念、配备专职班主任,推选班委会和班长;根据培训班团队建设等目标需要,安排适当形式的集体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进行队伍建设。
十一、报名流程
1、请将您的报名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邮箱等)发送到邮箱:fdjxjy@qq.com
2、校方接收报名信息并审核
3、审核通过后,通知汇款
4、汇款成功后,通知报到(含教室、具体课程、住宿、就餐安排等相关信息)
十二、报名及课程咨询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225
十三、缴费方式
一般提前汇款,如有特殊情况审核通过后也可报到时现场交现金或刷卡,汇款交费的,待款到账后开票,票据内容为“培训费”,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请学员提前确定好票据抬头的单位名称,以免不符财务要求无法报销。
中国政法大学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户 名: 中国政法大学;
账 号:0200002909088104759;
注明用途为: 北京pk赛车官网企业法律实务操作高级研修班
注:本研修班同时也欢迎各级政府和单位集体报名单独开班或者另设主题,具体事项来电咨询李老师 13810591519